“十三五”期間生(sheng)物質發電大有(you)可為(wei)
2016年8月,國家能源局印發《2015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的通報》(國能新能[2016]214號),以報告通報了201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發(fa)展情況(kuang)、消納比重以及可(ke)再生(sheng)能(neng)(neng)源(yuan)限(xian)電情況(kuang)。這(zhe)也是國家能(neng)(neng)源(yuan)局公布(bu)可(ke)再生(sheng)能(neng)(neng)源(yuan)開(kai)發(fa)利用的(de)年(nian)度監測和評價結果,數據顯(xian)示“十三五(wu)”非水可(ke)再生(sheng)能(neng)(neng)源(yuan)發(fa)展任務十分艱(jian)巨。
事實上,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保障實現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分別達到15%、20%的能源發展戰略目標,國家能源局于2016年2月29日印發了《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文件提出了全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總量目標的分解和落實機制,明確了各級政府部門和相關企業職責,規定了各省份全社會用電量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比重指標,提出要定期通報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情況。
根(gen)據(ju)《指(zhi)(zhi)導意見》,2020年(nian)非水(shui)可(ke)再生能源(生物質、風電、光伏等)電力消納目標為(wei)全社(she)會用電量的9%,2015年(nian)這一(yi)指(zhi)(zhi)標僅為(wei)5%。因(yin)此(ci),在2016年(nian)至2020年(nian)的5年(nian)時間中(zhong),需提高(gao)4個百分點,平(ping)均每年(nian)至少提高(gao)0.8%。
而另據測算,2011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約占當年全部發電量的2.2%,到2015年為5%。也就是說,在“十二五”期間,即便我國非水可再生能源發展迅猛,但在全部發電量中的年均占比增幅僅為0.56%。若想在“十三五”期間全社會用電量繼續增長的同時,實現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年均增長0.8%,需要比“十二五”期間做出更多努力。
作為非水可再生能源中技術zui成熟,運行zui穩定的可再生能源技術,生物質發電自2006年在國內投運以來,經歷了摸索期、無序增長期,到如今的穩定發展期,國內生物質主要投資商,如國能生物發電集團、光大、長青集團等均已積累了寶貴成熟的經驗,且項目總數超過50座。目前,他們涉足的生物質項(xiang)目全部(bu)采用(yong)德普新源生物質能源解(jie)決(jue)方案(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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